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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al Histories of Older Gay Men in Hong Kong: Unspoken but Unforgotten
Travis S. K. Kong|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
ISBN:9789888528066|HKD$210
講起戰後嘅年代,好多人都諗起黃金年代,經濟起飛、大興土木、文化燦爛。不過,對果個年代嘅同性戀者嚟講,佢哋所經歷嘅香港似乎唔太一樣。喺經濟上變得自由開放嘅同時,社會風氣仍然保守,相當排斥同「大家」唔太一樣嘅人。當然,社會拒絕承認同接納唔同嘅性取向,唔代表呢啲人唔存在。我地想象中嘅同志,或者係能夠出現喺媒體上嘅同志通常都係年輕人,並唔係因為同志全部都係年輕人,而係因為今日嘅社會,比起過去相對能夠讓同志被看見,但即使喺過去更封建嘅年代,同志依然存在。
咁呢啲已經上咗年紀嘅同志,經歷過嘅係一個點樣嘅年代?喺整個社會都將同性戀視為禁忌、淪落、疾病、甚至犯罪嘅年代,佢哋嘅生活經驗肯定會同現代嘅同志相當唔同。咁樣嘅環境之下,呢班人係點樣發現自己嘅同性傾向、點樣回應世界嘅目光、點樣接觸其他同志社群、點樣尋找伴侶,以至係點樣出櫃,又或者隱瞞同壓抑自己嘅性傾向而同異性組織家庭?
到咗現代,社會終於變得稍為寬容一點,對同志嚟講輕鬆一點。但係而家呢班老一輩嘅同性戀者已經年紀漸長,佢哋最有活力、最能夠探索自我嘅青春年華,已經喺壓抑之中錯過咗。咁喺二十一世紀,佢哋會點樣面對呢個已經轉變咗嘅社會?點樣面對下一代甚至下兩、三代嘅同志?又點樣面對此時此刻嘅自己?作者透過進行十三段口述歷史,研究十三段同志人生,剖析十三種喺封建社會之中自處嘅方法。
💡由1842年開始,香港就遵從英國嘅制度,嚴格禁止同性性行為,直到1991年除罪化先解禁。不過,有關嘅規定只關男性事,而且有鉅細無遺針對男性之間嘅各種性行為逐一禁絕,但係女性嘅同性性行為,一直都係合法嘅。
【店長精選:唔好果本唔敢揀】
A Death in Hong Kong: The MacLennan Case of 1980 and the Suppression of a Scandal
Nigel Collett|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
ISBN:9789629375577|HKD$278
香港同志平權嘅歷史有好多個里程碑——1991年嘅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、2005年合法肛交年齡與異性戀性交睇齊、2008年第一次同志大遊行,再到2012年多位公眾人物相繼出櫃等等。不過,現時好多論者都有共識,近四十年嚟眾多嘅改變,都源自於1980年轟動一時嘅麥樂倫案。
1980年一月,時任督察麥樂倫(John MacLennan)喺何文田警察宿舍中被發現身中五槍死亡,引起軒然大波。事緣麥樂倫當時正面對緊一單官司,案情指出佢喺兩年前曾經喺警察宿舍入面侵犯一名華裔青年劉偉堂。被揭發之後,警方依照當時仍然禁絕同性性行為嘅法律,控告麥樂倫「粗曠性行為罪」,但係審訊之日,麥樂倫就倒於血泊之中。之後嘅死因聆訊,裁定麥樂倫死因不明,但係律政司又堅持話佢死於自殺,引起好多唔同嘅猜測——究竟喺咪警隊為咗掩飾同性戀醜聞,所以迫佢自殺,甚至殺人滅口?講到底,就算自殺都好,邊個自殺會連開五槍咁多?
案件嘅後續發展,以及輿論繼續發酵,似乎終於迫使香港人正面面對同性戀者廣泛存在於社會嘅事實,究竟喺要繼續將佢哋完全排除,定係應該放開心胸,接納佢哋都係正常人,都係社會嘅一分子?政府其實早喺1969年已經嘗試推動修改法例,將同性性行為除罪,但當時受到好多保守親中團體反對。麥樂倫案之後,社會輿論終於慢慢扭轉,即使八十年代中期愛滋病蔓延一度引起針對同志嘅恐慌,但係都無阻除罪化終於喺1991年實現,開啟往後通往平權嘅道路。
💡麥樂倫案引起輿論廣泛質疑警隊滅口之後,政府曾經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,由法官楊鐵樑主導(即係後來同董建華爭做特首嘅候選人),查證麥樂倫嘅真正死因。不過,獨立調查嘅結果依然佢係死於自殺,同死因裁判結果唔同,耐人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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