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獅墨書訊第13期】香港法制:中、英司法體系無間斷的衝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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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獅墨書訊第13期】香港法制:中、英司法體系無間斷的衝突

文:蔚藍


【最新到貨:新鮮滾熱辣上架】

A Barrister in the Far East - Duncan McNeill: Memoirs of Extraterritoriality in China, Hong Kong and Japan (1891-1926)

T M Thorp|T M Thorp

ISBN:9781802277760|HKD$180

提起香港係英國嘅殖民地嘅時候,其中一樣必然會被提及嘅歷史遺物,就係普通法。如果你好奇普通法原則係點樣開始傳入香港,又想知香港殖民地時期嘅司法體系面對咩問題,不妨睇吓喺英國域外法庭工作多年嘅Duncan McNeil嘅回憶錄。


McNeil喺1889年英國取得大律師執業資格。自1901年起,喺東亞域外法庭擔任代表律師長達三十五年,亦曾喺上海擔任英國在華最高法院嘅「署任皇家律師」(Acting Crown Advocate)即代表英國政府嘅檢察官。簡單著眼喺十九世紀嘅外交層面嘅話,會睇到喺英國同東亞簽訂嘅條約下,英國嘅司法管轄權拓展到日本、上海、香港,處理涉及英人嘅糾紛。不過,條約只係一張紙,更加重要嘅係點樣執行。


McNeil就進一步用自己嘅觀察同經驗,點出喺司法實踐方面,英國屬地落實條約嘅現實係咩。當中包括英國在華法庭嘅限制、條約嘅模糊位、語言差異等等。當地政府又會點樣嘗試喺英屬法庭爭取返多少少自治空間?當地政治氣候又會點樣影響法庭裁決?而佢作為一個英屬律師,又會點樣睇依啲議題?


條約、治外法權依啲法律嘢聽落好悶,但McNeil以第一視角書寫,好似講緊自己嘅人生故事,包括少少佢當時嘅生活同心路歷程。同時,佢用人話去敘述佢處理過嘅案例,並唔涉及專業術語。有趣嘅係,讀者喺行文之間可以睇到佢對某啲案件嘅反思,又或者係懊悔,以及作為律師嘅掙扎。


從佢一個人嘅眼睛都可以窺視到大時代嘅制度,雖然都會有偏頗。法制嘅歷史都未必要好死板噉讀。



💡McNeil係本書作者Thomas Murray Morph嘅曾祖父,佢個仔同樣喺上海做咗多年皇家律師直至英國域外法庭失去效力。

 

【店長精選:唔好果本唔敢揀】

Treaty for a Lost City: The Sino 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

C. L. Lim|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

ISBN:9781108976381|HKD$350


討論完殖民時期,下一個司法體系轉捩點就到九七年主權移交。主權移交時,《中英聯合聲明》列明,香港現行嘅法制、權利同自由會保持不變。去到2022年,中英雙方對《聯合聲明》各有演繹。大家會好奇:《聯合聲明》有冇法律效力?


中大法律系教授Chin Leng Lim喺依本書就由法制歷史入手,梳理大量官方文件,探討《聯合聲明》有冇建立民主政制嘅承諾。當年嘅《聯合聲明》係邊個草擬?點樣草擬?如果有法律效力,喺憲法層面上,又會否同現行嘅國際法以及國安法有所衝突?Lim教授嘅研究緊接住香港主要憲法(即基本法)同《聯合聲明》嘅關係。尤其係喺2020年,人大透過《基本法》附件三立下《國家安全法》,社會質疑此舉有違《聯合聲明》之嫌。


似乎好多關於「一國兩制」嘅憲制疑問浮返上面:「一國兩制」係咪真係實現過?而基本法條文由始至終有好多模糊地帶。法律學者又會點樣解答?


💡「一國兩制」嘅爭議並唔係近年先出現。早喺董建華時期,廣為人知嘅「廿三條」遊行其實爭論緊同一條問題:香港有冇憲制責任就國家安全立法?


此篇書訊刊於每週一發出的獅墨書訊,歡迎免費訂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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